新聞稿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08年6月15日

 

公民教育徒具形式   青年對公眾事務知而不行

六成青年不願表達意見   七成青年不知如何參與

突破機構一項就「教育場景與公民參與」研究發現,近六成本地青年不願就公眾利益表達個人意見,而學校亦沒有提供足夠參與公眾事務的空間,超過七成受訪青年表示,不知道有什麼參與政治的途徑。是次研究發言人陳競存認為,以上三項原因,顯示本地青年對公共事務缺乏積極參與和具體行動,反映現時的公民教育徒具形式,對促進青年公民參與未見成效。「突破」建議學校增加青年公民參與的空間,讓青年人有提出議題的機會、參與決策或計劃校政,培養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,建立他們以群體和以整個社會為本位的價值觀。

研究方法:
突破機構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進行一項「教育場景與公民參與」研究。是次研究旨在瞭解教育場景如何促進青年的公民參與,調查包括行使公民權利和參與政府公共事務等。是次研究以電話訪問形式進行,抽樣訪問全港15至29歲青少年,最後成功訪問1028人,樣本標準誤差3.1%。受訪樣本當中,男性佔48.5%,女性佔51.5%。受訪者年齡集中於15-19歲,佔57.7%;20-29歲的佔42.3%。受訪者主要出生於香港(84.4%),其次為內地(13.6%)。


研究主要發現:
一、 青年不願就公眾利益表達意見
研究發現,超過八成(86.5%)的受訪者認同要關注其他同學權益;但卻有接近六成人(58.4%)表示,不會向校方表達自己對校政的意見。反映青年只在概念上關注公眾利益,但卻缺乏實質行動支持。

二、青年未有參與公眾事務的空間
學校是青年接受公民教育的「經驗」場所,亦是他們參與公眾事務的「實踐」群體,受訪者卻表示未有機會於學習場景參與公眾事務。有七成(70.6%)受訪者表示,校方在制訂校規或校政上,並沒有諮詢他們意見;超過六成(65.3%)的受訪者表示,學校沒有鼓勵應用批判思考方法對校政或校規提出疑問。同時,超過七成(75.2%)的受訪者表示,不清楚學校的政策和校規是如何制訂,反映學校並沒有提供讓青年參與公眾事務的機會。

根據相關分析的結果顯示,受訪者參與公眾事務的空間(機會),與他們的公眾責任心有明顯關係;青年對公眾事務的責任心,亦與他們對公眾事務的關注和行動參與有明顯相關。
37_長青老友記
近六成本地青年不願就公眾利益表達個人意見,而學校亦沒有提供足夠參與公眾事務的空間。
( 圖片來源:長青老友記 )
三、青年不知具體公民參與的途徑
過半受訪者認為自己清楚(或一般知道)自己的公民權利與義務(58.4%),但卻有超過七成(71.5%)的受訪者表示不大知道有什麼途徑參與政治,反映本地青年縱使知道權利,亦不懂得如何參與。

四、青年付諸行動公民參與的比率偏低
以4分為滿分的公民參與度,受訪青年表示曾「關注」或「討論社會事務」的平均分為2.34分;但表示曾就某些社會事務向政府或公眾反映意見或採取行動的,平均卻只有1.30分。可見青年的公民參與,只流於關注或討論層面,但當要把這些認知和討論轉化成具體行動時,受訪者的參與比率卻大幅減少。

五、重新檢視公民教育 建立青年社群參與
負責是次研究的突破機構研究幹事彭慶東認為,公民教育強調公民與社區的關係及公民如何參與社區。唯目前的公民教育課程,只介紹政府組織或架構、公民權利和義務,既沒有具體介紹政治和公共事務參與的渠道,亦沒有鼓勵學校作為提供實際公民參與的空間。結果停留於徒具形式和理念的公民教育,並未能提高青年的公民意識和參與意欲。青年需要有實踐場景,在學校是最理想的場景,讓青年人有機會提出議題、參與決策或計劃,藉此加強他們對社群的認識和認同,培養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,並建立他們以群體以及整個社會為本位的價值觀。

突破機構事工研究發展經理陳競存表示,近年政府一直強調要加強青年愛國教育,但卻只是不斷以灌輸式的手法,宣傳祖國。完全忽視國民身份的建立,乃建基於民權的實踐。本地的公民教育雖推行多年,但青年對具體公民參與,仍然是知識貧乏,動機偏低。目前的公民教育課程,既沒有教導青年如何進行社會參與,亦不提供實踐的場景,使得新一代無法真正掌握及實踐公民參與的意義和重要性,反映公民教育政策失敗,只徒具形式,未能發揮本地青年參與的果效。

相關研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