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數字、結果撮要 |
~ 受訪青少年參與深宵活動的原因主要為陪朋友(約700人次)、找尋刺激/貪玩(約500人次)及朋友鼓勵(約200人次)。
~ 受訪青少年參與深宵活動的時間模式主要為間中深宵活動行為(50.5%)、長期深宵活動行為(17.7%)及偶爾一次深宵活動行為(15.7%)。
~ 社會工作員為受訪青少年開案的原因包括:身處不利環境(31%)、工作問題(22.5%)、家庭問題(16.1%)、學業問題(11%)及個人問題(10.4%)。
~ 社會工作員提供的服務包括:聯絡家長(約700次)、即場輔導(約600次)、護送回家服務(約350次)及帶離不利環境(約200次)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