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整理者 | 曾欣懿 |
提交日期 | 07/12/2010 |
發佈日期 | 6/2006 |
研究名稱 | 《京港中學生對壓力之應對方式與其自身及父母因素的關係》研究 |
調查、委託機構 | 北京大學、香港青年協會 |
抽樣方法 | 非隨機抽樣 |
調查方法 | 自填問卷 |
訪問對象 | 初一至高三的北京、香港中學生及其父或母 |
樣本數量 | 北京學生:330;香港學生:802;北京家長:326;香港家長:800 |
主要數字、結果撮要 | 1. 青少年的思維方式 (思維方式分為聯繫性、變化性、矛盾性三類):
~ 與香港青少年相比,北京的青少年在思維方式的聯繫性上得分較高,而在變化性上則得分較低。 ~ 地區與性別在思維方式的矛盾性維度上,存交互作用。北京的男女學生在矛盾性上差異不大,而在香港,女學生的矛盾性遠高於男學生。 ~ 兩地的青少年高中組也比初中組有更高的聯繫性和矛盾性。 2. 青少年的應對壓力方式 (應對方式分為個人反思、他人溝通、暴力宣泄、改變行為、自我封閉五類) ~ 北京的青少年在應對方式的個人反思、他人溝通上得分較香港青少年低,在改變行為上得分則較高。 ~ 地區與性別在應對方式中,與個人反思維度上存交互作用。在北京,男性反思比女性稍高;在香港,是相反的。同樣,地區與性別在應對方式中,改變行為上存交互作用,在北京,男性改變行為比女性稍高;在香港,是相反的。 ~ 地區與年級在個人反思、改變行為上存交互作用。兩者在北京,初中生也比高中生有較高的分數;在香港,是相反的。而在他人溝通、自我封閉上,京港青少年也是高中生得分比初中生較高。 3. 青少年的思維方式與應對壓力方式(p<0.05): ~ 京港兩地的青少年在聯繫性中,與他人溝通(京r=0.24;港r=0.37)、改變行為(京r=0.23;港r=0.43)呈正相關,與暴力宣泄(京r=-0.34,港r=-0.28)成負相關。但在聯繫性中,與個人反思方面,北京的青少年在個人反思(r=-0.15)、自我封閉(r=-0.12)呈負相關,而香港的青少年在個人反思(r=0.12)呈正相關。 ~ 在矛盾性上,京港青少年在個人反思(京r=0.34;港r=0.47)、暴力宣泄(京r=0.31;港r=0.22)、改變行為(京r=0.13‧港r=0.20)、自我封閉(京r=0.31;港r=0.34)上也是呈正相關。 4. 家長自身面對挫折的應對壓力方式 (應對方式有:接受挑戰、發泄情緒、自我歸因3類): ~ 北京家長在接受挑戰的維度上比香港家長高,而在發泄情緒、自我歸因上則較低。 ~ 京港兩地的父親在接受挑戰的維度上比母親高,而在發泄情緒的維度上比母親低。 5. 子女面對挫折時家長的應對壓力方式 ~ 北京家長在鼓勵努力的維度上比香港家長高。 ~ 京港兩地的家長,均在性別與子女性別之間在鼓勵上,存交換作用。即父親會較多鼓勵女兒,反之亦然。 6. 家長自身面對挫折的應對與青少年的應對壓力方式之關係(p<0.05): ~ 在北京,若家長以發泄情緒為應對方式,其子女以暴力宣泄(r=0.17)、自我封閉(r=0.17)應對呈正關係。 ~ 在香港,若家長以發泄情緒為應對方式,其子女以暴力宣泄(r=0.14)應對則呈正關係。在香港,若家長以接受挑戰為應對方式,其子女以改變行為(r=0.08)應對則呈正關係。 7. 京港家長與子女思維方式的聯繫、差異及影響: ~ 不論京港兩地,家長的思維方式與子女的思維方式在聯繫性、變化性、矛盾性呈顯著的正相關;至於家長矛盾性的思維方式與孩子個人反思的應對方式呈正關係;而,家長聯繫性的思維方式與孩子暴力宣泄的應對方式呈正關係。 |
有關建議 | ~ 因家長應更多瞭解孩子的觀念,並通過適當的方式使雙方的思維差異減少。 ~ 兩地的學生應有更多的交流,在共同的活動中學習對方的長處。 ~ 由於不同性別的家長與子女的鼓勵上存在交互作用(即父較多鼓勵女兒,母較多鼓勵兒子)。故父母應從各自的角色特點去影響孩子,使孩子能成一個具雙性化特點的人。 |
資料來源 | 研究報告 |
關注課題 | 身心健康 |
關鍵字 | 壓力應對、思維方式、家長榜樣、情緒 |